一、校级教学团队验收
(一)验收对象:校级教学团队
(二)验收标准:教学团队管理办法中的第十三条 “教学团队目标考核标准”
(三)验收程序
1.教学团队负责人按要求填写校级教学团队验收评定表,并准备好相关佐证材料,团队所属院系根据管理办法逐条审核,已经通过教务处年度教学类成果奖审核认定的项目无需提供佐证材料。
2.教学团队负责人将签有院系意见的验收评定表和相关佐证材料上传至泛雅网络教学平台质量工程栏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