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关于开展专科专业带头人/专业建设负责人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各专业带头人/专业建设负责人

根据《豫章师范学院专业带头人评选管理办法》对专业带头人实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专业带头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业带头人在专业建设中的作用,本学期将开展本科专业带头人/专业建设负责人的全面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2016年评选的专科专业带头人参加任期考核首批和第二批本科专业带头人/专业建设负责人参加年度考核

二、任期考核时间为2017年1月—2019年12月,年度考核时间为2019年2月-12月。考核用表见附件。

三、考核标准。依据《豫章师范学院专业带头人评选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任职不足一年的专业带头人重点考核其任职后的实际工作,具体项目可参考执行。

四、其他事项

1.考核以各院系为单位,各院系组织审核专业带头人/专业建设负责人材料的真实性,并在考核表上填写考核意见。

2.本次考核工作时间为:2019年1211——2019年1230日。

3.2019年12月30日前,受考核对象在教学质量工程平台上传专业带头人考核表(加盖院系公章)和支撑材料(年度专业建设报告、工作述职报告等)的PDF文件,并将材料纸质加盖公章(一份)报教务处216备案。联系人:叶琳静

 



材料提交时间:
2019-12-12至2019-12-30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分别为:
豫章师范学院专业带头人/专业负责人年度考核
豫章师范学院专业带头人/专业负责人年度任期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