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本专科专业带头人/专业建设负责人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各专业带头人/专业建设负责人:
根据《豫章师范学院专业带头人评选管理办法》对专业带头人实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专业带头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业带头人在专业建设中的作用,本学期将开展本科专业带头人/专业建设负责人的全面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2016年底评选的专科专业带头人参加任期考核、首批和第二批本科专业带头人/专业建设负责人参加年度考核。
二、任期考核时间为2017年1月—2019年12月,年度考核时间为2019年2月-12月。考核用表见附件。
三、考核标准。依据《豫章师范学院专业带头人评选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任职不足一年的专业带头人重点考核其任职后的实际工作,具体项目可参考执行。
四、其他事项
1.考核以各院系为单位,各院系组织审核专业带头人/专业建设负责人材料的真实性,并在考核表上填写考核意见。
2.本次考核工作时间为:2019年12月11日——2019年12月30日。
3.2019年12月30日前,受考核对象在教学质量工程平台上传专业带头人考核表(加盖院系公章)和支撑材料(年度专业建设报告、工作述职报告等)的PDF文件,并将材料纸质加盖公章(一份)报教务处216备案。联系人:叶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