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社会实践课程
社会实践课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非实训课程,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学生70%以上学时深入基层。各教学单位可充分结合自身专业特色和实际,依托“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互联网+”“红色走读”、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与行业实践紧密相关的学科竞赛、第二课堂、劳动教育以及各类特色专业实践课培育社会实践课程。
培育建议:(1)参考已立项的国家级、省级社会实践一流课程开展建设;(2)新建课程。紧扣学校办学定位,聚焦人才培养目标,新建适宜开展社会实践的课程;(3)改造课程。挖掘现有课程的改造潜力,科学合理重组课程内容、改革课程模式;(4)教学设计时,重点解决课时分配问题。课时分配可考虑采用切块模式,社会实践学时可安排在周末、寒暑假等;(5)体现社会效应。社会实践课不是实践课或实训课,应着重探索专业教育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与创新创业、与特色化活动、与实践教育基地建设相融通,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要不断优化教学设计,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理论知识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
各教学单位在选拔的基础上,推荐1门课程参加校级遴选,学校将根据推荐课程的质量和发展潜质择优培育。